项目概况
库车市各乡镇集镇区、示范村地形测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4-WT397
项目名称:库车市各乡镇集镇区、示范村地形测绘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车市各乡镇集镇区、示范村地形测绘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各乡镇集镇区、示范村等地形测绘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锁并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 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源局
地 址: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B座1002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明华大酒店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燕
电 话:******
附件信息: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