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B区110KV变电站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B区110KV变电站项目(EPC)已由******委员会文件 以卫发改核准【2025】7号《关于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B区110KV变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1座110kV户外变电站,建设4台110kV变压器,单台容量120MVA,采用三相双绕组、自冷、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110kV出线2回,主变进线4回,均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采用两台主变为单元的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出线48回。本期同步建设一栋2层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约为1546.8平米。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宁夏中卫工业园区。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4月30日
计划开始设计完成日期:2025年5月10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5月10日
正式送电完成日期:2025年9月30日
计划工期(指开工之日至正式送电完成之日)总日历天数:153天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正式送电日期不得晚于2025年9月30日。
2.4招标范围:在批准的可研设计文件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及项目施工,即EPC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3.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按同等级别认可。
3.4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按同等级别认可。
3.5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提供人员在本公司2024年09月后任意连续两个月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提供人员在本公司2024年09月后任意连续两个月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1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提供人员在本公司2024年09月后任意连续两个月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专职安全员:1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与其他人员不可复用,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提供人员在本公司2024年09月后任意连续两个月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承接的电压等级不小于110KV的送变电工程(需包含变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需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注: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7其他要求
(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2)依据宁建(建)发【2019******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高级工程师证、建造师、建筑师等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信誉要求: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不受地域限制);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核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行政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有限公司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合作期;针对以上内容,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5)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03日19时30分至2025年04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接受******委员会 部门监督,联系电话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16号
邮 编 :750004
联 系 人 :刘彦昌、苏义平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
邮 编:510630
联 系 人:马嘉郡
电 话:******、******
电子邮件:/
2025年04月03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