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监理及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5〕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银川市
项目概况及规模:银川片区涉及永宁、银川城区和贺兰治理区。本次永宁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1处,为北五沟拦洪库上游北一~北五沟导(分)洪;泄洪沟 2条,包括北五沟(110国道至闽甘路)、北六沟(110国道至包兰线);拦洪库 3座,包括北五、北六和横沟拦洪库;排洪沟1条,为永二干沟(银子湖至唐徕渠段)。银川城区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 7处,包括二号导洪堤、二号和三号导洪堤汇合处、甘沟北沟导洪堤(4处)和甘沟中沟导洪堤;泄洪沟 8条,包括独石沟、大口子沟、黄旗沟、小水箕沟、小水箕 2#泄洪沟、镇木关沟、拜寺口沟和泉旗沟;滞洪区1处,为芦花滞洪区;滞洪坑2座,为甘沟北沟和甘沟中沟滞洪坑。贺兰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 1处,为葡萄长廊导洪堤H4;泄洪沟 12条,包括宰牛沟、苏峪口沟、贺兰口沟、盘沟、插旗口 1#沟、插旗口 2#沟、插旗口 3#沟、扁梁沟、白头沟、小西伏沟、沙井子北退水沟和沙井子南退水沟;排洪沟1条,为银新干沟。
招标范围及内容:1.永宁治理区。加固导洪工程 1处 0.76公里,护岸 0.66公里,配套建筑物 2座、防汛道路0.75公里;治理泄洪沟 2条2.87公里,护岸 5.02公里、清淤疏浚 0.36公里,配套建筑物 5座、防汛道路 0.58公里;加固改造北五、北六和横沟拦洪库 3座。主要为坝坡砌护、进出水建筑物改造、坝顶硬化,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顶栏杆、坝体安全监测设施设备等。改造横沟拦洪库入西干渠处建筑物,洪水入渠处西干渠渠道高边坡砌护;治理排洪沟 1条 1.7公里,护岸 3.24公里,配套建设防汛道路3.11公里。
2.银川城区治理区。新建加固导洪工程 7处 9.59公里,护坡3.21公里,配套建筑物 3座、防汛道路6.94公里;治理泄洪沟 8条 18.15公里,护岸 35.77公里,配套建筑物 15座、防汛道路29.11公里;加固改造芦花滞洪区 1处,砌护前坝坡、硬化坝顶道路、配套围栏;新建甘沟北沟和甘沟中沟滞洪坑2座,砌护坝坡,配套建筑物 5座、防汛道路0.51公里。
3.贺兰治理区。加固导洪工程 1处 0.75公里,护坡 0.75公里,配套防汛道路0.75公里;治理泄洪沟 12条46.7公里,护岸47.04公里,配套建筑物 4座、防汛道路 58.85公里;治理排洪沟 1条 2.6公里,护岸 3.5公里,改造建筑物 3座。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4个标段,其中监理划分2个标段,造价咨询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监理1标段:银川城区治理区及贺兰治理区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监理2标段:永宁治理区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造价咨询1标段:银川城区治理区及贺兰治理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造价咨询2标段:永宁治理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3.1.1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2 造价咨询标段拟派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27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88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有限公司,客服电话:******11,09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6月12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采用电子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监理标段、造价咨询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 系 人:穆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联系人:杨 惠 薛 凯 马喜迪 王艳静 电话:0951-****** ******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