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三维减震器工具租赁服务专有协议(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三维减震器工具租赁服务专有协议(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三维减震器工具租赁服务专有协议(二次) 项目概况 随着近几年油田勘探开发力度的加大,钻井难度加大,需要进一步的提升钻进速度,提高钻井效率。三维减震器工具作为新型钻井提速提效工具,能够有效克服影响钻井效率的不利因素,提升钻井效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三维减震器工具租赁服务专有协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805/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21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三维减震器工具租赁 6-3/4”工具,适用于8 3/8“~ 9 7/8”井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1年,合同期限内,以承租方通知为准。若合同期满但出租方服务正在进行时,服务期限自动顺延至服务结束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已完成的1个合同的减震器工具或减震器类似功能工具的租赁或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提示:提供几个业绩,便应该在开标环节公开几个业绩,否则会造成废标)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 和2)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提示:以上资料需提供,缺少会造成废标) A、供货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 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B、到货验收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提示:按要求提供资料,如签字或盖章等,否则会造成废标)。3)若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已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份订单即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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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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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人:关宏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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