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网干扰整治项目(标包一至标包二)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网干扰整治项目(标包一至标包二)(询比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5-14868),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负责在广州市区域4、5G无线基站的网络优化相关技术服务内容和协调处理,实施内容包括:(1)对 4、5G无线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及周围无线电信号干扰源的定位测试(包括但不限于对基站进行改装或对天线进行拆除及安装、现场干扰扫频等定位验证方式),干扰源的干扰源的查找、拆除及整治(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干扰源、替换设备、加装滤波器、加装信号衰减器等处理方式),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协调处理事宜等。合同期内完成614个干扰扇区或小区的处理。(其中标包一324个,标包二290个)。(2)负责完成各项测试报告的编写与资料归档,以及相应的技术支撑培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服务时间:由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包情况 | 预算金额(不含增 值税,万元) |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服务地点 |
1 | 广州分公司2025-2026年移动网干扰整治项目(标包一至标包二) | 标包一 | 184.68 | 195.7608 | 天河、白云、黄埔、增城、花都、从化 |
标包二 | 165.3 | 175.218 | 番禺、越秀、海珠、荔湾、南沙 | ||
合计 | 349.98 | 370.9788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标包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项目概况。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供应商必须按询比文件格式提供《成交意向承诺书》,否则采购人将按照标包正序进行推荐。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标包一:184.68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标包二:165.3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无线网络优化项目。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拟派1******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6日24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如有登记申领多标包的,请务必按标包分别申领和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询比文件的标包的响应。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李松
电 话:******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贺乐友
电 话:******
电子邮件:******(******)
开 户 名:******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116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 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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