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古蔺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评分内容。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25 10:00:00,更正为:2025-07-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6-25 10:00:00,更正为:2025-07-07 10:00:00。
一、招标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 删除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每提供 1 项得2分,满分 6 分,不提供不得分 。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五星级(包含五星级)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认证信息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
服务方案 | 19分 | 否 |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应包含:①供货流程及交货期限安排、②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③人员组织计划、④应急方案措施、⑤备品备件配置措施。具备以上5项内容的得1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8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9分,每项最多扣3.8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只有标题或框架无与需求相关的详细内容,方案内容与采购需求内容不一致,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错误、过期等事项等任意一种情形)。 |
”更正为“
服务方案 | 27分 | 否 |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应包含:①供货流程及交货期限安排、②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③人员组织计划、④应急方案措施、⑤备品备件配置措施。具备以上5项内容的得27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4分;每有一处缺陷扣2.7分,每项最多扣5.4分。(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只有标题或框架无与需求相关的详细内容,方案内容与采购需求内容不一致,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错误、过期等事项等任意一种情形)。 |
”。
四、其他内容不变,请潜在投标人重新获取招标文件,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街道长沙村4组9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1段1号楼1单元13层130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