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
本招标项目为 ******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5年关于承揽旧城改造DICT项目的数智事业部业务分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TF-LZTFFW-******),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5年关于承揽旧城改造DICT项目的数智事业部业务分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一家承揽旧城改造DICT项目的服务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完成旧城改造DICT项目的交付。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2年,以合同签为准。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元(不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采购一家承揽旧城改造DICT项目的服务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完成旧城改造DICT项目的交付。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 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通信工程项目的相关业绩。
2.1.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等情况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投标人须提供《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或由政府部门开具近两年的《无事故证明》或类似证明文件(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 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标准和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24日24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3号。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致电招标人工作人员******830,完成后续报名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办公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无】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西路13号电信大楼十二楼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银行:******银行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
账 号:************0035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