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100-14155-003-001
二、合同名称:******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100-14155
四、项目名称:******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90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88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正规的食材配送公司,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须提供自有或租用的相关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及仓储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法院提起诉讼。★5.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6.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7.除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能预见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等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9.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10.中标人必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1,396.08元
合同金额:51,396.08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20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