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工程与服务一次性整体响应,任何仅对部分内容的报价或技术响应均视为无效响应。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演达三路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2. ******街道HNA19-13地块 3. 项目预算:人民币1,607,377.96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1,195.11元;该费用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不参与报价竞争)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建设内容与范围: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完成弱电系统(视频监控、综合布线、楼宇对讲、机房建设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集成、验收及质保等全部工作,包括不限于按照《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落实5G 通信配套建设的通知》(惠市工信〔2022〕 213号)文件要求完成建筑物配套基础设施设计审查、检测、验收等工作。 6.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其中关键节点工期须满足采购人整体施工进度要求。 7. 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8.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24个月质保期止。 9.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承担费用与风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报价方式 1. ★综合单价报价:供应商须对附件《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列示的每一清单项目报出综合单价(元),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
2. 报价组成: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检测、验收、保修、保险、税费及合理利润等全部费用。合同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3. 报价示例:响应总报价=Σ(各清单项目工程量×响应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最终工程结算价以采购人及第三方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4. 评审原则:在资格及******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成交人:①比较并列投标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中主要材料(标★项目)综合单价合计,总额较低者优先;②若仍相同,则承诺质保期更长者优先;③若仍相同,则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以合同签订时间近三年计)较多者优先。
四、项目总体要求 1. 人员管理:成交人需提供2位及以上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需常驻现场,缺位超过24小时须书面请假并报备采购人。发生更换应提前5日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2. 进场响应:收到采购人书面或口头开工指令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设备到场处理;未按时到场,每次扣减1,000元并纳入履约考核。 3. 材料设备:道闸设备主材由甲方提供,除道闸以外的其他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须提供品牌、规格、合格证、检测报告,经采购人、监理(如有)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参考《附件4.主要材料用材表》)。 4. 施工文明: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落实封闭施工、噪声抑制、垃圾分类清运等措施;违反一次扣减当次工程结算款5%(依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及采购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5. 档案管理: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收集整理竣工资料,资料不齐全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1. 施工质量须符合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规范,质量评定达到“合格”。 2. 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或重大事故的,成交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工程价款30%的违约金。 3. 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停工整顿,相关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并视事故情节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六、验收与质保 1. 采购人有权按阶段进行验收,成交人应按照阶段组织验收,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文件。 2.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整改”。 3. 质保金:结算款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缺陷三个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未按进场响应时间到场,每延迟1日扣500元。 2. 未按工期完成,每逾期1日扣合同价0.3%,连续逾期15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3. 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处5万元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依法追偿。 八、付款方式 1. 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成交人完成进场准备后,成交人开具工程预付款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 工程进度款:工程按图纸及合同要求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工作并经采购人现场确认后,成交人开具工程进度款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价的60%。 3. 竣工验收款:成交人完成全部智能化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完成建筑物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三网合一、室分系统)并取得建筑物配套基础设施验收意见书后,成交人开具工程竣工款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0%。 4. 结算款: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成交人开具工程结算款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价的97%。 5. 质保金: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在期满三个月后,成交人开具工程质保金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一次性无息支付。 6. 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款中直接扣收成交人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九、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附件) 1. 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基本资料 5. 信用承诺书 6. 项目负责人执业及安全证书、社保证明 7. 近三年主要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复印件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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