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源市民政局辽源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弱电安防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04号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04号-1
项目名称:辽源市民政局辽源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弱电安防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最高限价: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辽源市民政局辽源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弱电安防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历天内货到现场,货到现场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辽源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场地内);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历天内货到现场,货到现场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3.方式: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龙山区辽源市齐宁路655号开标室3;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投标操作。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源市民政局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禄寿路100号
联系方式:杨兴宇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以东,乙十路以西保利人民大街小区(保利·金香槟)一期K1号楼102号
联系方式:孙文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文英
电 话:******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
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