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8快速通道施工便道恢复工程——溪丘湾乡(麦丰村、月明垭村)道路恢复重建工程(ESBD-202507G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507GL-******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溪丘湾乡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G348 快速通道施工便道恢复工程——溪丘湾乡(麦丰村、月明垭村)道理恢复工程,全长6.5公里,路面宽4.5米。主要工程量为18cm厚C30混凝土路面29250平方米。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G348快速通道施工便道恢复工程——溪丘湾乡(麦丰村、月明垭村),全长6.5公里,路面宽4.5米。主要工程量为18cm厚C30混凝土路面29250平方米。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1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其他: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近5年内担任过公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验,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及以上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经验,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1、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3、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人员如是退休返聘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本项目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因拖欠劳******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无失信或不良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检测设******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见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cn/bdweb/通知公告栏目)。3.本次招标投标人信誉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录。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 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虚拟开标大厅 ” 进行在 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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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4日 | |||||||||||||||||||||||||||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3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 评定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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