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服务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5WHCGZ08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中标******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2.5产业园第16层1601-1608室
中标金额:124.897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24.897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38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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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智能健康体检系统
品牌:勤成
规格型号:QCYL-200
数量:9套
单价:9.14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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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五河县城关淮河路西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城南润都壹品城16栋1单元2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宝(采购人)、仲召辉(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9-19 15:09:00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9-19 16:13:26
累计提交时间
0天
0小时
6分
49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
1小时
4分
26秒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