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疏勒县牙甫泉镇综合农贸市场交易棚建设项目(二期)(EPC+O 模式)(招标项目编号:******************)于2025年06月28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对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现作出如下澄清(更正):
原招标文件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6、本项目为 EPCO 招标项目:总承包计划工期:11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 年 08月0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11 月18 日,具体节点工期根据招标人建设进度要求另行约定。具体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运营期限:不低于 5 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关于运营单位合同约定内容:6.(一)使用期限:运营单位有偿使用招标人的资产期限为XX年,委托运营期限为XXXX年,从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之日算起。(二)运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3.运营单位承诺每年给当地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XXX个(含临时用工),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现澄清(更正)为: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6、本项目为 EPCO 招标项目:总承包计划工期:11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 年 08月0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11 月18 日,具体节点工期根据招标人建设进度要求另行约定。具体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运营期限:不低于10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关于运营单位合同约定内容:6.(一)使用期限:运营单位有偿使用招标人的资产期限不低于10年,委托运营期限不低于10年,从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之日算起。(二)运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3.运营单位承诺每年给当地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75个(含临时用工),工人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招标文件内容相应变更,具体详见澄清(更正)文件。
注:请各投标单位以澄清(更正)文件为准,澄清(更正)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自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澄清说明.pdf
更正公告.pdf